第 1047章 我去
顾盼梅站在一旁,看着简鑫蕊利落地洗肉、切肉——肉丝切得粗细均匀,刀工干脆利落,和她自己刚才切西红柿时的狼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“你做饭挺熟练的。”顾盼梅说。
“小时候,妈妈经常教我做饭,说女孩子,就得会做饭,后来志生住在我家时,我时常给他做点,自然而然的就会了,”简鑫蕊头也没抬,刀起刀落,案板上发出有节奏的声响。
顾盼梅没说话,只是静静地看着。她忽然觉得,自己好像从来不了解身边的人——不了解简鑫蕊会做一手好饭,不了解志生最喜欢吃什么,不了解那些在她看来理所当然的事情背后,藏着多少她从未涉足过的日常。
简鑫蕊动作很快,不到二十分钟,青椒肉丝和盐焗虾就做好了。她把菜盛出来,又尝了一小口顾盼梅做的西红柿炒鸡蛋,抿了抿嘴,想吐出来,但还是咽了下去,没说话。
简鑫蕊把盐焗虾推到一边,从冰箱里翻出那块澳洲牛排。花纹漂亮得像大理石,厚度足足三四厘米。
“这块牛排太好了,”她拿在手里看了看,“做红烧可惜了。”
她把牛排按干水分,切成大块,刀落下去稳而准,每一块大小几乎一样。冷水下锅焯水,浮沫被她用漏勺贴着水面掠过,汤汁一滴都没带出来。
接着炒糖色。冰糖在油里慢慢融化,变成琥珀色,翻起细密的小泡。牛排倒进去,每一块都裹上红亮的壳。然后加料酒、生抽、老抽,再从锅边淋入开水。
“小火,一个半小时,”她盖上锅盖,“急不得。”
她转身收拾台面,不到两分钟,刚才还像战场的厨房已经清清爽爽。灶上的锅咕嘟咕嘟冒着热气,香味一缕一缕钻出来。
顾盼梅靠在冰箱边上看着,沉默了好一会儿。真的没想到,同样是富二代,而且是一个爸生的,简鑫蕊却这么能干。
“你要是去开餐厅,”她说,“我第一个投资。”
简鑫蕊笑了,手上还在拧抹布:“顾总,这话我可记着了。”
六点刚过,志生下班回来。
志生站在门口,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,里面装着几个餐盒。他看到顾盼梅来开门,愣了一下——她穿着家居服,围着一条蓝白格子的围裙,围裙上沾了几片黄瓜籽和一块西红柿的汁水痕迹。
“你……”志生看着她,眼睛慢慢地亮了,“你做饭了?”
“嗯,”顾盼梅侧身让他进来,“做了两个,鑫蕊又做了三个。”
志生换了拖鞋走进餐厅,看到桌上摆着五个菜一锅粥。简鑫蕊正在摆筷子,见他进来,抬头冲他笑了一下:“志生,今天你可有口福了。”
“怎么了?”
“顾总亲自下的厨,”简鑫蕊压低声音,但音量控制得恰到好处,刚好能让站在不远处的顾盼梅听见,“我进来的时候,厨房跟战场似的。”
“我听见了,”顾盼梅在后面说。
简鑫蕊吐了吐舌头,把筷子分好。
三个人坐下来。粥盛了三碗——顾盼梅熬的,浓稠度刚好,米香很正。志生喝了一口,点了点头:“好喝。”
顾盼梅没说话,低头夹了一筷子简鑫蕊做的青椒肉丝,确实好吃,肉丝嫩滑,青椒脆甜,咸鲜适口。
“尝尝顾总做的,”简鑫蕊夹了一块西红柿炒鸡蛋放进志生碗里,又夹了一块拍黄瓜,“这两道是顾总全程独立完成的。”
志生先吃了那块拍黄瓜。
他嚼了两下,脸上的表情几乎没有变化,但咀嚼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。他把黄瓜咽下去,端起粥碗喝了一口粥。
“怎么样?”顾盼梅看着他,语气平静,但手指不自觉地攥紧了筷子。
“挺好的,”志生说,“蒜放得够,很香。”
顾盼梅看了他一眼,没信。
简鑫蕊在一旁憋着笑,志生夹了一块西红柿炒鸡蛋塞进嘴里,嚼了两下,表情微妙地僵了一瞬,然后若无其事地咽了下去,又喝了一大口粥。
“咸吗?”顾盼梅问。
“不咸,”志生笑着说。
顾盼梅放下筷子,自己夹了一块西红柿炒鸡蛋放进嘴里。
只嚼了一下,她的眉头就皱了起来。
咸。
不是一般的咸,是那种齁嗓子的咸。她明明记得自己只放了一小勺盐,但现在尝起来,至少放了三勺半。而且鸡蛋炒老了,又干又硬,西红柿倒是炖得烂,但酸味和咸味搅在一起,像是在吃咸菜汤泡过的老豆腐。
她皱着眉把嘴里的东西吐了出来,放下筷子,沉默了几秒。
“倒了吧,”她说,声音很轻,“别吃了。”
志生又夹了一块,塞进嘴里,嚼了两下,这次没掩饰住,眉头微微皱了一下,但很快又松开了。他端起粥碗又喝了一口,说:“不用倒,拌粥吃正好。”
“志生,”顾盼梅看着他,“你不用——”
“我说真的,”志生夹了一块西红柿放在粥面上,红红的汤汁渗进白粥里,他低头吃了一大口,“咸是咸了点,但拌粥吃确实正好。你第一次做,能做成这样已经很厉害了。”
他又夹了一块拍黄瓜,嚼了嚼:“拍黄瓜也好吃,就是醋放多了点,下次少放一半就行。”
顾盼梅看着他一口一口地吃着那道咸得发齁的西红柿炒鸡蛋,表情认真,不像是为了安慰她才硬吞的。她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,但忍住了,低头喝了一口粥。
“明天早上,”她说,声音闷闷的,“我来熬粥。”
志生抬起头看她。
“你教我,”她补充道,“怎么熬,水放多少,火候怎么控。”
志生看着她,慢慢地笑了。那个笑容很干净,和他以前穿着白衬衫站在阳光下的样子一样,简简单单的,但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发亮。
“好,”他说,“明天早上我教你。不过我在想,顾总也用不着亲自下厨做饭啊?找个大厨在家里做饭不是更好吗?”
简鑫蕊坐在对面,低头喝粥,假装自己不存在。但她嘴角弯着。
“简总家也有大厨,她做的饭菜都好吃,我得向简总学习!”
顾盼梅看了简鑫蕊那忍住笑的脸。
窗外的天色暗了下来,路灯亮了,橘黄色的光透过窗户洒进来,和餐桌上的灯光融在一起。三碗粥,五个菜,有一道咸得让人皱眉,一道酸得难以下咽。
简鑫蕊夹了块牛排放进志生碗里,岔开话题:“志生,尝尝这个,炖了一个半小时。”
志生咬了一口,肉酥烂得几乎不用嚼,酱香浓郁,微微回甘。“还和以前一样好吃。”
“那当然,”简鑫蕊笑了,“我知道你的口味。”
“顾总,这次来南京,准备待多久。”
顾盼梅放下筷子,看向简鑫蕊:“这次在南京待三天,明天去桃花山。”
“桃花山?”简鑫蕊筷子顿了一下。
“我和萧明月合资的生产桃胶膏的公司开业,我得去一趟。”
简鑫蕊下意识看了志生一眼。志生低着头,用筷子拨着碗里的粥,看不出表情。
“志生跟我一起去。”顾盼梅说得随意,像是陈述一个已经定下来的安排。
志生放下筷子:“我不去了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不想去。”他声音很平,但底下的东西很硬。
顾盼梅看着他:“你不想回前门村看看?看看念念,看看老妈?”
志生没说话。前门村三个字像一根针,不长,但扎进去刚好碰到什么旧伤口。他不是不想回去——是不想以“萧明月前夫”的身份回去,不想看见那些当年说他离不开萧明月,嘲笑他带“绿帽子”的人的那副嘴脸。现在他管着几十亿资产的公司,可就是忘记不了那些人的眼神。
“你现在撑管的这么大公司,萧明月连比的资格都没有。”顾盼梅语气淡淡的,像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,“你怕什么?”
志生抬起眼看她,没有接话。
简鑫蕊一直没出声,低头喝粥,耳朵却竖着。她当然不想志生去——萧明月再好再不好,那是前妻。桃花山是萧明月的地盘,志生一回去,指不定多少人拿旧事戳他脊梁骨。她心疼,更担心的是,萧明月很可能就这事,拉近志生和她的关系,再次把念念放到志生的怀里,告诉他念念是他的亲生女儿。
但她什么都没说。她现在没有立场说。
在志生心里,他们已经分手了。是她不肯认,骗自己说只是“暂时分开”。可这一刻她忽然不确定了——她拦不住他,也没有资格拦。
“我去。”志生忽然开口。
顾盼梅看着他。
“不是因为百亿资产,”志生夹起那块已经凉了的牛排,“是因为你说的对——我确实没什么好怕的了。”
他说这话时,语气平静,像在说一件终于想通了的小事。
简鑫蕊扯了扯嘴角,低头扒了一口粥,没让任何人看见她眼里的那点水光。
她不是怕他见萧明月。她是怕他这一次回去之后,就真的什么都不怕了——包括彻底放下过去,包括重新开始。
而重新开始的那个选项里,有没有她,她不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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